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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私企剥削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22:55 环球时报

  中国的多数私营企业存在侵犯雇员基本权益的行为,一项政府调查表明,超过80%的私营企业不肯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了合同,合同条款也只是保障企业主的利益,而将雇员的利益置之脑后。

  全国人大近几个月对2000多家公司进行了调查,本周公布了调查结果。中国媒体援引人大有关领导的发言指出,“超过80%的私营企业经常侵犯雇员的合法权益”,在房地产、
轻工、服装制造和食品加工行业,这样的剥削尤其严重。

  按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企业与雇员之间必须签订

劳动合同。但多数私企漠视法律,工人无法获得应得利益,没有医疗保障,也没养老基金。工人除了接受这种工作外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找到一份工作实在太难了。中国城市地区的失业人口明年将上升到1700万,而在中国农村,还有1.5亿剩余劳动力。

  中国约有200万家私营企业,其中大多是外资企业,还有些是合资企业。政府并没将外资企业和本地企业分开进行调查,外资企业显然卷入了这样的剥削中。

  即使在那些不足20%的与工人签了劳动合同的企业里,很多合同的时间也少于1年。“为避免履行法律义务,企业拒绝与工人签长期的劳动合同。有些合同中甚至明确规定企业对工人的伤病死亡,包括工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该调查发现,13%的企业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8%的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甚至根本没有发过工资。▲

  (摘自12月29日法新社电,原题:在中国的多数私企剥削雇员,徐春昕译)

  《环球时报》(2005年12月30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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