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街道房开饭店哪知是违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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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8:32 南京晨报 | |
已经租房做了两年多生意,市民张其广前天才知道自己租的房子竟然是违建,而且马上就要拆迁了。对此,他很想不通,他的房子是从政府部门租来的,当初也没说明是违建,难道政府部门也会将违建出租来赚钱? 租门面房开饭店 2003年10月,市民张其广看到一则广告,有人出租位于秦淮区凤游寺的一套门面房。当时,他正想自己做些生意。于是,张其广便租下了这间有3个房间的门面房。签相关协议的时候,他才发现,这3间房子分别由双塘街道社会事务科、双塘派出所、秦淮区钓鱼台劳动服务公司控制着。“我一看是公家的房子,当然放心了,就分别和他们签了3份合同。”昨天,张其广拿出了他的3份协议。这些协议上明确地注明:派出所那间房的租金是542元/月,2006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双塘街道社会事务科那间房年租金为6000元,合同2005年10月30日到期;钓鱼台劳动服务公司那间房年租金3000元,协议今年12月31日到期。这些协议上都盖有单位的公章。 租来房子后,张其广就将这套门面房装修了一下,开起了小饭店。起初,生意并不好。随着时间的推移,饭店的生意也逐步好转。虽然是小生意,夫妻俩干得很认真。2年多的时间里,一直相安无事。 前天才知是违建 前天中午,双塘街道城管科的2名工作人员走进了张其广的饭店:“你的房子是违建,马上要拆迁了,你要尽快搬走。”张其广听了很吃惊,自己从公家那里租来的房子怎么会是违建呢?然而,城管人员拿出了相关的文件。“我这里刚装修过,花了好几千块钱的,怎么说拆就拆了呢?而且,我的客户也培养起来了,搬到别的地方生意肯定受影响。这些损失谁来赔呢?”张其广道出了苦衷。昨天下午,街道城管科的工作人员黄先生又来到张其广的小饭店,要求他尽快搬走。 “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是没提出来看房产证和土地证。因为他们是政府部门,我们当然放心了。虽然合同上也说了如果因拆迁或国家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应该立即终止协议,但他们当时也没告诉我们这是违建啊?如果我们早知道是违建,肯定不会租的。”张其广的妻子叶女士这样说。 双塘街道承认房子是违建 去年6月,钓鱼台劳动服务公司倒闭,相应的善后工作由双塘街道负责。双塘街道社会事务科的那份协议去年10月底到期后,他们也答应续签。今年初,双塘街道对下面科室的财政进行了相关整顿。根据相关规定,张其广应该将这两份租金交给街道专门负责租金收取的李女士。昨天下午,记者陪同张其广找到了李女士。李女士肯定地表示,张其广承租的房子一直都没有土地证,属于违建。当初,街道是将这些房子出租给一些困难群众,因此只收取少量的租金。她也是前些天才知道马上就要拆迁的,以后当然不能再收租金的。是否能给张其广一定赔偿,这要看街道的决定。 双塘街道社会事务科的陈科长介绍,张其广承租的房子确实是违建。当初张在租房的时候没有问这个房子的情况,他们也就没有告诉他这个房子是违建。至于现在的拆迁,因为是上级下的命令肯定要执行的。考虑到张其广的实际状况,街道可以考虑将时间放宽一些,也会考虑减免几个月的房租作为对他的补偿。 双塘派出所表示将认真处理 昨天傍晚,双塘派出所的蒋警官解释说,派出所和张其广的租房协议是2003年签的,经手的是王警官。当时,双塘所和钓鱼台所合并不久,而王警官是原钓鱼台派出所的。去年三四月份,他才接管了这件事。小饭店里那间房的产权是不是双塘派出所的?王警官后来和张其广是否有口头终止合同的约定?这些情况他还不清楚,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此外,他会将此事迅速向所领导汇报,争取能有积极妥善的处理。 作者:王婷 高文玉/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