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楷:应尽快制定企业自主创新评价指标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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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21: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王建刚 田素雷)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林楷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企业自主创新评价指标体系,以引导各方面资源对企业的自主创新进行扶持。 李林楷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实行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为落实这一政策, 他说,这样的体系不仅政府需要,各类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研究机构等也十分需要。它们需要依靠科学的评价体系,来判断哪些企业更值得给予更多的帮助。此外,企业也可以参照自主创新评价指标体系,逐渐发展自己的创新能力。 李林楷认为,企业自主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应该重点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人力资源和研发能力;创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的先进程度;发明专利和技术标准状况;已获得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国际竞争力等状况。目前没有符合这些条件的评价体系。 李林楷说,自主创新让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很快从只有8个人、400元资金的小厂,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净资产超6亿元的上市公司。 “从榕泰公司的发展实践来看,由于自主创新型企业的一些特点,企业自主创新离不开有关部门和政策的扶持,”他认为,自主创新型企业生产设备投入、研发费用和科技人员工资较高,消耗原材料和能源比例少。但是,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以企业消耗的生产资料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生产设备投资、研发费用和科技人员工资等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这非常不利于自主创新型企业发展。 此外,我国目前的所得税税前允许计入成本的工资标准偏低。广东省的规定为按每月人均960元计入成本,超过部分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这个标准大大低于绝大部分创新型企业的实际工资水平,造成了创新型企业所得税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积累更多资金投入研发。他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出台政策,为自主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提供更多便利。(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