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应纳入社保跨地域转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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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6:27 重庆时报 | |||||||||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唐小涛)葛明艳的遭遇反映出外地进城务工者面对疾病的医疗保障缺失现状。对此,记者采访了几位全国政协委员,多位委员认为,政府应为进城务工人员建立社保基金跨地域转移机制。 甘宇平委员(全国政协常委、重庆市人民政府顾问)
甘宇平建议,政府应修订完善劳动保障与劳动安全法规、规章,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要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等问题。 王孝询委员(市政协副主席) 王孝询认为,应把外地进城务工人员视为产业工人对待。政府要从政策面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体系,医保可随民工流动而流动。政府应强制进城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为民工购买社保金。 张玲委员(重医附二院副院长) 张玲在提案中建议,民工在同一统筹地区重新就业的,可由社会保险机构接转其缴费记录,只接续社保关系而不转移社保基金。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