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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建立防逃机制刻不容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02 南方报业网

  中新社昨日一则电讯说,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部署了全国范围内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截至2月底,这场“缉拿在逃贪官”风暴,已经缉拿归案400多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官员7人,厅局级干部1人。追捕在逃贪官早已是检察、公安两家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而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全国检察、公安力量追逃贪官,今年则是第二次,上一次是在2001年。

  从这则电讯中我们可以读出许多信息,其一就是追逃显然已经到了非追不可的地步。瞧这几个数字:从2001年到2004年,3年来“常规”抓获的在逃贪官即达到了1913人;然而,反贪总局关于“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情况进行的调研结果表明,“截至200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共有4000多人”。好家伙,单纯地看“缉拿在逃贪官”风暴两个月来的成绩,的确战果赫赫,原来却只是抓获了十分之一而已!

  而最为引人注目的信息,还是公安部首次透露的“追逃成本”。追逃一名贪官需要花多少钱?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稍大的”的,费用要在1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上百万、数百万”。这还是境内追逃,“贪官一旦逃往境外,追逃成本无疑与国内追逃没法相比”,有的甚至超过了贪官贪污受贿所得。那么,如果把这4000多名贪官全都缉拿归案,费用本身也是天文数字了。这样说,当然丝毫没有不必追了的意思,贪官潜逃而不能及时缉拿归案,其严重危害、其恶劣“示范”都是显而易见的。我是想说,既然追逃的成本如此高昂,就有在防逃机制上做好文章的必要或者必须了。

  反腐败的机制建设,早就不是新鲜话题,但在防逃方面则似乎是。不是吗?以前的“防”往往着重于防权力的滥用,使官员“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之类。说这些机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是不客观的,曹操说过:“设使天下无孤,当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我们现在看到的反腐败形势固然依然比较严峻,但假如没有先前的机制建设,贪官恐怕还要增加不知凡几。中新社电讯说,最近两年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呈高发态势,占在逃总数的近一半。这说明“逃”起来太容易了,简直是抬腿就走。那么,在继续防范、制约权力的同时,显然还要着重于一旦东窗事发之后,怎样防逃,使嫌疑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

  感谢公安部的这一“首次透露”,使我们从以前单纯地注意到贪官利用职务之便造成的直接损失,转而同时注意到他们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当我们认识到贪官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是双重之时,无疑加重了对贪官的一层愤恨。不难想见,一旦逃起来太容易——有了退路,“伸手”的时候也就会更毫无顾忌,这两者一定呈正相关。从这个角度看,防逃机制的建立也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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