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樊云芳事迹是我们学习的好样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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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8:00 光明网-光明日报 | |
许贵元 “灿烂星空中,有我发出的光亮”。“我从死神手里夺得的第二次生命,多么来之不易!每一天都要当节日过,尽量用它再做一些自己喜欢的、力所能及的、有价值的事——这才是生命的真谛。”这是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首届范长江新闻奖得主、国内著名大牌记者樊云芳的“人生观”,也是她恪守的“荣耻观”。3月28日,《人民日报》刊发了樊云芳事迹的长篇通讯以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笔者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读完樊云芳的事迹以后,觉得她就是我们身边学习的活典型、好样 胡锦涛总书记提倡的“八荣八耻”,这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和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樊云芳用自己的模范的言行,努力实践着人生的最高境界。 我们今天学习樊云芳,应该首先学习他的“荣耻观”。“知荣明耻”,是衡量一个人思想境界、道德水准、整体素质的标尺。知荣,是人生的追求和实践;明耻,就是自律和警觉。正确的“荣耻观”,取决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耻观”,我们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明辨是非,憎爱分明,摒弃耻辱,远离腐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热爱祖国,回报社会,创造和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永恒的追求,在追求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相关专题: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