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谁来为车祸死亡无名流浪汉维权?(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7:16 新华网

  社会救济漏洞还是法律救济盲区?

  此案引起了江苏法律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庭审结果尚未出来,民政局作为原告最终能否胜诉也有待法庭的宣判,但本案反映出的弱势群体权益由谁维护、如何维护等问题已经受到司法界重视。

  

谁来为车祸死亡无名流浪汉维权?(3)

  几名流浪人员

  高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继友认为,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过程中,新生事物不断出现,而在一定层面上又没有具体规定、具体做法可循,这还得有赖于我们在具体操作中,在充分领会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本意下进行。利用检察建议书支持对两名未知名流浪汉依法起诉尚属首次,这在填补了检察院支持起诉空白的同时,也开辟了检察监督方式的新途径。此举对于检察机关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法院系统有关人士认为,随着社会老龄化日趋严重,一批年老体弱、身有残疾等生活无着落的弱势群体,为解决温饱问题在外乞讨,大中城市的救助站为其中一部分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救助,但还有相当部分的此类人员在县城、乡镇乞讨生活,无人监管,自生自灭,一旦他们的人身遭受侵害,其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而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国内对不知名流浪汉在外乞讨遇车祸等事故身亡的法律救济制度尚属空白,这同时也暴露出目前社会救济体系的盲区。高淳县民政局作为原告为这部分弱势群体打官司维权,这一尝试的出发点毫无疑问是好的。如果没有任何部门为不知名者主张权利,那么这部分人的生命健康权将如何能得到尊重?又如何得到体现?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隐藏在此案后面的一系列问题,已超出了案件审理本身,高淳县民政局此次是否能胜诉已在其次,由什么部门、如何为这部分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利,高淳县已迈出了探索的一步,这也是我们立法过程中以及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上一页] [1] [2] [3]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