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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愿我的死能帮你戒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4:32 江南时报

  “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由江苏省司法厅、省禁毒办、团省委、省妇联、省劳教局组建的禁毒巡回宣讲活动昨天在省女子劳教所正式启动。据了解,此次禁毒巡回宣讲活动在江苏省尚属首次。

  在宣讲会上,8名来自江苏省劳教所的戒毒成功人员以身说法,痛诉了毒品给自己和家庭造成的痛苦和磨难,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省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张杰深有感
触地说:“他们的宣讲,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我明白了交友必须慎重,染上毒瘾太可怕了。”

  省禁毒办主任柳玉祥向记者介绍说:“劳教局承办的这次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广大人民群众认清毒品的危害,增强防毒拒毒意识,是一次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的好形式。”

  据悉,禁毒巡回演讲团此后还将赴学校、社区、企业、机关深入开展宣讲活动,普及“知毒、防毒、拒毒”科学知识,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

  讲述一:

  用母爱拯救迷失的女儿

  昨天,江苏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人员亲属张萍在会上说:“我是一个吸毒者的母亲,今天我站在这里,内心既激动又沉重。作为一个母亲,我为没能管教好自己的女儿而内疚;作为一名劳教人员家属我又为女儿今天的转变而自豪。”

  张萍介绍说,一天凌晨2点一个电话把她从梦中惊醒。“女儿吸毒被抓!听到这话,我仿佛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在后来帮女儿戒毒的过程中,张萍慢慢了解到:很多人起初吸毒只是出于好奇、有刺激、有快感,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有了第一次,就会身不由己地有第二次、第三次……女儿也毫不例外。

  长达8、9年的吸毒史,不仅摧毁了女儿本该如花似梦的季节也泯灭了女儿的良知。为了能找到毒资,女儿每天想方设法地编出各种理由,来欺骗身边的每一个人。

  为给女儿戒毒,张萍不放弃任何一次机会,每次都要花费几千块。张萍告诉女儿:“妈妈哪怕是倾家荡产,只要你能回头,妈妈都在所不惜!”

  2005年3月2日,张萍和女儿走进了杭州市公安局自愿戒毒保密戒毒所戒毒。2005年3月19日,向常州市怀德桥派出所主动提出,自愿到江苏省女子劳教所戒毒。

  张萍说,她和女儿共同认准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如果能活70岁、80岁拿出其中的3年时间用来戒毒换取今后几十年的健康生活,是划得来的、值得的。

  讲述二:

  吸毒男友绝望跳入长江

  在昨天的宣讲会上,李某血泪控诉了毒品害死她的男友的不幸经过,并表示将决心彻底戒除毒瘾,早日回归社会。

  李某的男友也是一位瘾君子,两人都知道这条路走下去是一条绝路,可每当李某忍受不住煎熬去吸毒时,男友也只有无奈地陪着她。李某知道男友割舍不下她们多年的感情,李某有时竟以两人之间的感情相要挟,迫使男友同意她找毒品。

  李某哭着说,在被送去强制戒毒的几个月里,她的男友一次都没来看她,这让她感到奇怪。不久,一个晴天霹雳炸响——李某的男友死了。从南京长江大桥上绝望地跳入长江,就这样结束了28岁的年轻生命。在男友的姐姐那里,李某找到了他留给我的遗书:“亲爱的,我走了,虽然我很舍不得你,但我还是决定走了,你在我身边的日子,我是那么留恋,可是我实在不敢想象我们的未来。我受够了现在这种人鬼不如的生活,可是又没法改变它。你知道吗?你被送去强戒后没多久,晓杰死了,打针打死的,而晓杰的老婆由于用的针管不干净,现在静脉炎很严重。亲爱的,我怕以后我们的结局比他们还惨。你现在在戒毒所里,我还比较放心,我会叫姐姐每月给你交生活费,希望你这次能成功。如果你我在一起最终逃脱不了白粉的控制,那我宁愿选择离去,用我的离开帮助你走好今后的每一步。亲爱的,你不要为我的选择而难过,你要坚强,我会在另一个世界里默默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李某捧着遗书,品尝到了自酿的苦果。

  昨天,李某很坦然,也很自信,说她已经有足够的勇气面对自己最不堪最堕落的过去。我将继续努力改造,彻底戒除毒瘾,早日回归社会。

  讲述三:

  请别宽恕吸毒行为

  在昨天的宣讲会上,解教戒毒成功人士赵阳演讲了《幸福,就是生命中不曾有过毒品》,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让受教人员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

  赵阳曾因吸毒在东海劳教所劳教二年,由于悔改表现突出,被减期四个月,于去年10月17日被解除劳动教养。赵阳说,他出生于苏南一个普通的家庭,1985年被分配到无锡市城建局下属的市政管理处,成为一名人人羡慕的国家干部。下海从商后,经过短短几年打拼,生意也算顺利。然而商场无常,正当赵阳失落的时候,在一桩生意中,赵阳被人骗了。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突然出现了,打开一包白色粉末让赵阳学着他的样子吸起来……赵阳彻彻底底地染上了毒瘾。

  短短几年中,赵阳吸掉了一百多万元家产,并欠下数十万元的外债,直至变卖了自己的房子和汽车。几年间,赵阳从每天吸食毒品发展到了最后的注射吸毒。

  2002年,赵阳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六个月,走出戒毒所后不久,又因复吸被决定劳教两年。赵阳说,戒毒的过程非常艰辛。要注意培养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增强抵抗毒品诱惑的能力。赵阳说:“此刻,如果有人问我,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那就是生命中不曾有过毒品,也别宽恕吸毒行为。”

  禁毒人民战争情况公布

  吸毒是否犯罪未有定论(新闻链接)

  中广网北京6月22日消息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存仪22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透露说,现在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把《禁毒法》的草案提请到国务院的常务会议上进行审议。

  陈存仪说,为了适应禁毒工作的实际需要,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家需要加强禁毒立法,也有必要制定一部《禁毒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的要求,其中一条就是要加强禁毒立法。公安部在认真总结了我们国家禁毒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禁毒法》送审稿,在2005年底把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征求了国家禁毒委员会的30来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同时也征求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意见,还多次召开各方面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讨论会,并进行调查研究。现在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把《禁毒法》的草案提请到国务院的常务会议上进行审议。

  陈存仪还提到,提到有专家建议要把吸毒行为定为犯罪,这就涉及到对吸毒人员如何定位的问题。通过多年的禁毒实践和相关的医学研究证明,吸毒人员是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多重属性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吸毒行为是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禁毒决定的,并且在客观上还诱发了许多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吸毒人员是违法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成瘾的人,存在着大脑神经功能受到严重损伤,是一种顽固的反复发作的脑部疾病,在大脑脑部有病灶,所以吸毒成瘾者又是脑疾病的患者。从社会学角度看,吸毒成瘾对身体上、心理上都造成严重损害。大家都知道,毒瘾发作时是痛苦不堪的,有的行为失控,出现不少问题,所以从这方面来看,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和受害者三重的身份。从这三个方面来界定吸毒行为比较准确、比较合适。

  他说:“至于要把吸毒行为定位为犯罪,涉及到立法的问题,恐怕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来研究决定。吸毒人员大多数都是青少年,如果把吸毒行为都定为犯罪,可能牵涉面就会很宽。”

本报记者 许尽义 通讯员 沈思新 沈唠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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