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院"批扁不申报珠宝说辞邱毅讥扁是打苏嘴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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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3:38 人民网 | |||||||||
人民网9月6日电综合台湾媒体消息,陈水扁昨天在南太说,不会透漏珠宝是跟哪些亲友借用的,否则他们会有危险。台“监察院”则回批陈水扁,这样的说法是在破坏阳光法案的威信,而且以后财产申报人有可能起而效由,都说是跟别人借的,以规避申报内容。而国民党籍“立委”邱毅则批,陈水扁的说法相当于给了拼治安的苏贞昌一巴掌。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昨天在南太表示,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向亲友借戴珠宝的
为此,台“监察院”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今天上午提出说明,他表示,如果申报人财产中的债权、债务及借用人都可以用法律没有规定为理由,拒绝提供身份数据,那“监院”如何查证申报人所填数据为真?这样将会衍生很多后遗症。 他指出,法律不可能定得那么细,“监院”负有向申报人查询的职责,“监院”请求说明“第一夫人”吴淑珍的珠宝相关数据,主要是一项调查过程,查证申报人是否如实申报,受查询的机关、团体与个人也有说明的义务。 谢育男指出,“监察院”6月至今已三度发函“总统府”,最后一次发函,“监察院”特别强调会注意保密,不会让数据曝光,但陈水扁仍以出借珠宝亲友不愿身分曝光为由,拒绝提供数据,“监院”也因此无法做后续查证。 谢育男说,“监院”上周已发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主管机关“法务部”,请“法务部”解释可否以此推定珠宝属陈水扁所有,也将与“法务部”研究珠宝监价问题;若陈水扁申报不实,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可罚新台币6万到30万元,由“监察委员”上任后组成的廉政委员会,决定如何处罚。 对此,国民党“立委”也大加痛批。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说,“虽然没有‘监委’,但是‘监察院’的立场坚定,不因‘陈总统’的说法,而松手不追珠宝来源。” 国民党籍“立委”邱毅也说,那以后大家都可以用身家安全为理由,不用申报财产了。邱毅还表示,陈水扁的说法等于打了拼治安的苏贞昌一个巴掌。 “立委”林郁方也语带嘲讽的表示,陈水扁间接证实台湾治安非常糟糕,他很替苏贞昌的未来担心,因为财产申报只要说了实话,说珠宝跟谁借的那家人就会被抢,从这里推演得出陈水扁回来,“行政院长”要换人做了。 相关专题:台湾“倒扁”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