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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然叫卖假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0:12 南方新闻网

  网上公然叫卖假币

  警方称买卖假币均属违法,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

  本报讯(记者张璟徐维强)假币公然进行买卖,只不过这次将生意放到了网上。昨日,市民卢先生向本报反映上网时竟发现有网站在首页发布出售假币的信息。

  根据卢先生的指点,记者昨日登录深圳信息港发现,在首页出售信息栏里有人公然打出“出售假币”的信息并留有联系电话。卖家称所售假币是“台湾最新D版100,50,20,10,5,2元以及1元硬币兑换”,兑换比率为2:10,即2000元真币兑换1万元假币,并称“假币做工精致,质量过关,一般的验钞机能过,但去银行存储有一定风险”。记者查询到,发布信息的IP地址在深圳,手机号码也属于深圳号码,但网上登的地址为上海。

  记者拨通该号码,一中年男子口音的人表示手中有许多假钞出售。每笔最少要买1万元,买到10万以上可打折优惠。记者表示不放心时,对方表示可给一个银行账号,让记者打入100元钱并告诉他地址,他将通过快递寄样品。如果满意,可继续联系购买。记者想要继续询问时,对方挂了电话。

  记者从警方获悉,贩卖、购买假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警方同时告诉记者,卖家使用的手机卡通常是外地卡号,按账号也难以查找本人,这种要求直接打入账户的行为有可能只是骗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表示,依法律规定,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的,可视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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