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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下告上”见证政府法治进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7:06 国际在线

  作者:杨 涛 (个人文集)

  河南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起诉市县两级政府,被称为政府“下告上”第一案。镇政府有关人员称,镇政府承受了没有想到的压力,打算撤诉。但此事受到省里、市里关注,目前,城关镇政府只有等待上级的指示,或者法院的判决。(《新京报》9月20日)

  笔者曾经密切关注过这一案件,并撰写文章称,“从公民对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到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从公民的不服从到下级政府的不服从,我们行政法治化的道路走得很缓慢,但毕竟一路走过来了,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法治进步。”然而,我没有想到的是,当下级政府敢于运用法律来告上级政府时,诉讼的进程会如此艰难。所以,我认为,这一诉讼是在考验法官能否独立审判案件,考验上级政府是否愿意依法行政,可以说,这场“下告上”的诉讼能走多远,法治政府就能走多远。

  因为,尽管郸城县城关镇进行了起诉,然而,当诉讼提起后特别是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河南省委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了此事,周口市市委书记和市长等人为这个案件做了专题汇报。而王向阳本人在办公室也接到了县长和副县长等人的电话,“他们转达了市里领导对镇政府‘炒作’这件事的意见。《大河报》的报道标题里就点了市政府的名,市里当然有意见。”这样,作为镇党委书记的王向阳就触犯了官场的“潜规则”,因为作为行政机关的领导本身就不愿意当被告,当被告似乎是一件丢脸的事情,更重要的是“给领导添麻烦”了,让他们要为这件事情进行解释,这更是犯了大忌。正如王向阳自己所说“我不后悔起诉上级政府,只是怕给别人特别是领导惹麻烦,在中国的官场上,最忌讳的就是给领导惹麻烦。”

  尽管我们说,起诉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领导被起诉、被上级过问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政府权力应当依法行使,公民与下级政府的诉权都应当得到保障,下级敢于告上级正是按照规则办事、具有法治精神的体现。但在一个从“人治”向“法治”转轨的社会,当政府官员法治意识不强时,他就会将起诉看作是一种与他作对或者给其添麻烦的行动,所以,“下不犯上”、“不要给领导添麻烦”成为官场的“潜规则”。而且,这种“潜规则”的力量远比正式规则有效和有力。所以,王向阳才会考虑去申请撤诉,因为,他已经感受到无形的压力了。王向阳坦言“我怕的是什么,不是官司的输赢,是官场的无形压力。以后镇政府的工作还做不做了?做,就得跟县市政府打交道,出了这样的事,以后的关系怎么处理?”其实,何止是王向阳感受到压力,就连周口市中院行政庭的路审判长也说,省里、市里都很关注这件事,现在轻易做任何行动都不合适。这就让事情有些朝向不是法定轨道来进行处理的迹象,让人为之担心。

  所以,这场诉讼能否沿着正常的轨道运行,首先考验了上级政府走法治之路的决心。国务院在2004年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也提出,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透明、廉洁、有限、诚信和高效的法治政府的目标。 如果上级政府的领导不能顺应法治的潮流,改变所谓的“添麻烦”的观念,不是积极应诉而是使用其他方式进行打压的话,那么,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永远无法实现。

  这场诉讼能否沿着正常的轨道运行,也考验了司法独立审判与法治到底能起多大权威。这场诉讼实际上是“潜规则”与法律在进行博弈,是“人治”与“法治”的博弈。如果这一场诉讼在“潜规则”这下化为无形或者不公正处理,法律在“潜规则”之下败退,那么,就意味着法官独立审判还远远不够,而法治的权威也没有真正树立。那么,我们的法治建设能走多远,还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目前,这一案件将会得到怎样的处理,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无疑,如果上级政府连这一“以下犯上”的诉讼不都能容忍存在,那么,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就会遥遥无期。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讲,这场“下告上”的诉讼能走多远,法治政府就能走多远。

  

  审稿: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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