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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愿与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9:52 中国新闻网

  

中国愿与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资料图: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肖扬中新社发 钟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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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上海九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许晓青)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上海表示,中国非常愿意同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共同维护本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肖扬在出席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时致辞说,在地区安全、稳定的威胁不断凸现,挑战日益增多的形势下,通过地区、双边和各国所采取的措施,预防和阻遏跨国犯罪,尽最大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为建立和平、协作、开放、繁荣与和谐的地区作出应有贡献,是我们共同的任务。

  肖扬还表示,中国最高法院非常愿意同各成员国最高法院一起恪守“上海精神”,加强友好交往,推动司法领域的沟通与协商,求同存异,面向未来,共同发展。

  他说,我们愿意同各成员国最高法院一起追求社会公平正义,遵循共同的国际法准则,承担各自的国际法义务,恪守公平正义的理念,维护公平正义的秩序。

  据悉,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之初,各成员国元首就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后又设立了反恐怖专门机构。各成员国深入完善地区经济合作的法律框架,不断加强立法、司法工作的交流与协助,在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下一步的合作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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