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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谁拖欠农民工工钱就把谁“驱逐”出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23:00 光明网
许贵元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彰显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北京采取果断措施,对肆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施工企业予以严惩。

  来自9月1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的报道说,北京市建委日前对由于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8家施工企业做出处理,有24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四川华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升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孝感好伙

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大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取消在京承包工程资格。这些被“驱逐”的企业在完成目前的施工项目后,将被禁止在京承接新工程。

  看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在北京已经失去了“市场”。据北京市建委委员张农科介绍,在今年6月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有16家施工企业未落实企业实名制监管责任,并因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农民工的艰辛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必然要引发“讨薪”事件,给文明和谐的首都带来不稳定因素,这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民事纠纷”,而是折射出我们有些企业无视《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意见的“违法行为”。今后凡是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业,都必然会落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下场,遭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北京市建委坚持“该出手时就出手”,而且是“重拳出击”,给各地一些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不法企业也是当头一帮棒!

  近年来,一些企业肆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似乎成了“顽症”,农民工“讨薪难”,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由此而引发的“官司”和“恶性事件”屡见不鲜,也有许多政府出面替农民工“讨薪”。

  其实,在我们国家没有办不了、办不成的事情。那么为什么有些企业可以置法律和农民工利益于不顾?而且可以长期在北京和其他大中城市承包各类工程?你既然有“实力”搞工程,你就应该更有能力支付农民工的工资,这是最起码的企业守信道德。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些企业,工程一个接着一个地承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数额也越来越多,导致矛盾升级,一触即发。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两条:一是一些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的业主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抗法有术”,认为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好对付、好欺负;二是有“官企勾结”,利益相连。素常有许多承包方不择手段地可以揽到工程,还有少数根本不具备承包工程条件、而且必要的合格手续也没有,但依然热火朝天地大兴“土木工程”,不就是背后有我们政府的一些官员充当他们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吗?他们给不法企业开“绿灯”,企业就敢拿农民工当猴“耍”,拿〈劳动法〉当儿戏!道理就这么简单。

  为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各地都相继出台了一些有效措施。有的坚持“无力开工资”的企业想承包工程项目一律不批准;开工以后肆意拖欠工资的企业要勒令整顿、甚至关停;还有的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通过银行按月“划卡”,不能兑现就查封企业帐户。这些办法之所以顺利实施,主要是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作保障,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有针对性和约束力。北京市建委近期发布的《关于对建筑业企业实施动态监管试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把资质动态纳入了监管系统。同时,北京建委正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出台《北京市建设领域预防和制止农民工工资拖欠管理办法》,并推行了按工程款12%—15%的劳务费预留制度,为正常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资金保障。但愿这些规定措施发威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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