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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告文化执法总队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2: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郭向志)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后,北京光明在线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光明在线)接受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简称文化执法总队)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尔后又接到了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通知。光明在线不服处罚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光明在线诉称,今年4月28日,文化执法总队到该网吧检查,发现这里有不符合进入

网吧年龄的顾客。执法检查人员当即开出限期改正通知,要求网吧整顿。5月9日,网吧老板林先生按要求到文化执法总队接受调查时承认了错误,并接受了口头告知的要罚款3万元的加重处罚。林先生当场表示不陈述申辩。本以为事情就此解决,但5月25日,光明在线网吧突然接到文化执法总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对其作出警告和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光明在线称,该网吧只认可了将要被罚款3万元,在执法总队内表示的不陈述和申辩也只是针对罚款处罚。同时,《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机关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这类较严厉处罚决定之前,有告知当事人有权举行听证的权利和义务,而市文化执法总队欠缺了这个必需的告知程序。

  光明在线认为,文化执法总队的从重加重处罚即吊证没有事实依据,同时也严重违反行政处罚法事前告知处罚内容及要求听证权利的程序。

  昨天下午,文化执法总队法制监督处工作人员张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的确处罚过原告,目前该单位暂未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不便发表意见,一旦确认立案,会按照法律程序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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