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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车族”找人偷名下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2: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雷娜)北京人王强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买车,成为“背车族”。由于对方许诺的“好处费”一直没有兑现,王强便找人盗窃了“自己”的汽车,想借此寻求心理平衡。前天,王强因涉嫌盗窃罪被西城警方刑事拘留。

  9月19日凌晨4点,在平安大道赵登禹路口附近,福绥境派出所巡警发现,几名男子坐在路边的一辆捷达车内,似乎在倒腾什么。民警觉得可疑,便悄悄走到车窗前,“这车是

谁的”。坐在驾驶座上的中年男子随口回答了一句“我的啊”,然后猛地推开车门就要跑,结果被民警当场按倒在地。

  经盘问,被按倒的中年男子叫王强。车内的另外两人是他请来的黑开锁公司的员工。

  王强交代,他是北京人,外地户口的朋友李明借用他的身份证购买了这辆捷达车。“当初李明买车的时候答应事后给我好处费,但一直没给,我心理窝火的很。”为了找心理平衡,他找来开锁公司的人盗车,之所以敢偷车是觉得车是用自己的身份证买的,“即使偷了也不会受处罚”。

  ■律师说法

  京都律师事务所朱勇辉律师告诉记者,“背车族”王强尽管是名义上的车主,但实际花钱购买车辆的是李明,因此李明是真正意义上的车辆所有者。这种情况双方都清楚,但王强在明知车辆是李明个人私有财物的情况下,仍通过秘密的方式将其偷走(未遂),符合盗窃罪的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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