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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贼作案3年才被抓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5:28 今日早报

  这个贼作案3年才被抓住

  社区大伯大妈法庭旁听,学习安全防范

  □通讯员 夏法 夏剑

  实习生 翟学佳 本报记者陈洋根

  早报讯“3年作案都没被发现,这个贼肯定能攀檐走壁身手不凡。”昨天上午,当身材瘦小的莫崇玉被带上法庭时,正在议论的旁听席出现一阵小骚动,有人指着手里的材料说:“这个贼还是瘾君子。”

  昨天上午,莫崇玉(曾冒名莫献东)盗窃一案在下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长庆街道组织4个社区的几十位大伯大妈到庭旁听,学习安全防范知识。

  白天营业员晚上盗贼

  32岁的莫崇玉来自广西忻县。今年3月23日,警方接到举报在一家超市将聚众吸毒的莫崇玉抓获。

  其实,莫崇玉早有案底,早在2001年2月,就因贩毒被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刑3年,直到2003年才减刑释放。

  因为染上毒瘾,莫崇玉随后又几次被强制戒毒。一开始,莫崇玉并没有正式工作,后来在超市做营业员,收入并不高,那么他吸毒所需的大量资金从何而来?警方根据辖区内其他盗窃案的线索,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就是莫崇玉。

  莫崇玉也交代了其2003年至2004年期间,在下城及拱墅的米市巷、天水巷、河罕上、中西医结合医院宿舍等地以相似手段入户盗窃共8起,案值1.4万余元(笔记本电脑、玉器等贵重物品除外)。

  低层住户成作案目标

  “先攀爬上居民住宅楼的防盗铁栅栏,观察后见哪户人家无人再伺机翻窗进屋偷窃。”莫崇玉说,这是他惯用的作案手法。

  在有据可查的8起案件中,6起集中在二、三楼,另外两起在5楼。被莫崇玉窃得的除了大量现金之外,还有电脑、手机、玉器挂件等贵重物品。莫崇玉称,所有的东西几乎都是散放在室内,在得手后,他马上将财物贱卖用来交换毒品。

  莫崇玉当庭承认所有指控的犯罪事实,合议庭经过合议后,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社区里小偷小摸的事情虽然少了,但防范还是必不可少的。”长庆街道王马社区胡大妈在庭审完后对记者说。长庆街道有关负责人说,组织辖区社区工作人员来旁听案件,可以增长他们的法律知识。另外,通过窃贼在庭上交代的作案特点,他们可以有针对性开展防范工作。(22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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