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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6月底前 违法户外广告将全部清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9:5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张薇)“今年11月底前,深圳将完成重点商业街区、主要城市道路、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控制范围以及城门关口和其他重点区域户外广告的整治;明年6月底前则全市建成区其他区域的户外广告将全部被整治完成。”这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工商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获悉的。据悉,在市政府户外广告管理新办法出台、全市户外广告审批登记业务恢复以前,继续暂停所有户外广告登记、备案业务。

  据有关人员介绍,此次整治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烟草类别的户外广告为主。将重点查处包括“内容中含有不良文化内容;内容虚假、夸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广告审查,或超出广告审查证明文件核定内容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发布户外烟草广告的以及出现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

  据悉,整治期间,有关部门将对各类含有违法内容的户外广告进行查处,依法责令违法当事人改正或停止发布,并实施相应行政处罚。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违法户外广告,将及时抄告同级城管部门依法实施拆除。

  整治重点区域

  重点商业街区:

  罗湖区东门和人民南路、福田区华强北和南山区创业路四个商业街区,宝安、龙岗区街道办事处各确定的一条商业街。

  主要城市道路:

  深南路、北环路—泥岗路—布心路、笋岗路—莲花路、滨河路—滨海大道、红荔路、沙河西路、南海大道、深盐路、沙盐路和宝安、龙岗中心城区主要道路。

  公路和高速公路:

  梅观、机荷、水官、盐坝、清平高速公路,南坪快速干道,107、205国道,广深、深汕高速公路深圳段,以及其他深圳境内公路。

  城门关口和其他重点区域:

  机场、车站、码头、铁路沿线、边防巡逻道和各检查站控制范围、公安边防部队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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