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官员:卡拉OK版权收费不是政府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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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08 中国新闻网 |
漫画:卡拉OK版权费转嫁消费者?中新社发 任士可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国家版权局官员日前强调,卡拉OK版权收费不是政府收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在日前召开的卡拉OK版权问题研讨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发言说,卡拉OK版权收费不是政府收费,更不是国家版权局收费,也不是国家版权局提供一个税收的标准,由税务局去收。国家版权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负责监督管理,落实权利人的利益。 国家版权局向社会公示由音乐著作权协会和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两个集体管理机构提出的收费标准,不是国家版权局制定收费标准,它只是“公示”,公布而已,收费也将由两个机构具体实施。 王自强说,国家版权局在收费问题上的角色就是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集体管理组织的成立进行审批,对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收费标准、分配标准进行备案公告。王自强还着重指出,集体管理组织跟版权局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李郁 袁定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