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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至5年刹住“择校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32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李杰)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昨日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我市将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制定更优惠的资助政策,通过行政手段、运用教育规律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逐步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大大减少。

  经费投入向农村学校倾斜我市规定,市、区县要依法将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在经费投入上要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予以倾斜。

  为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的差距,我市将按照省定教学设施配备一类标准,利用3―5年实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同时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根据规定,我市2007年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各区县还要按城市每班10000元、农村8000元的标准按时拨付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经费,进一步发展职业教育。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今年我市将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年内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同时启动城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要适当保留小学和教学点,防止在布局调整过程中造成新的学生失学、辍学、上学难等问题。在城市新建小区规划中,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做好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的,要与居民社区的建设同步进行,切实解决新建住宅小区内学生的借读问题。

  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力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市将实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持工程,继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免费教育,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同时积极鼓励支持“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事业,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机制,帮助进城务工农民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思想、学习、生活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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