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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督察管理办法》实施摄像取证监督街头“不文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3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督察管理办法》实施,贵阳市、区两级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都将成立督察队伍,监督检查执法情况,并将采取录音、摄像、摄影等手段取证。

  据了解,城市综合执法督察人员将具体对执法人员处置市民来访、举报的情况;对经新闻媒体曝光的整改情况;对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进度;对罚款收缴分离的执行情况;对

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察人员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录音、摄像、摄影等手段取证。

  对在现场督察中发现违规、违纪的执法人员,予以纠正仍不改正的,督察人员将通知其主管领导,责令当事人离岗(待岗),到培训班重新学习,并暂扣其执法证,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两次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终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两次离岗学习或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不称职者将依据相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作者:毛海峰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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