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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广告一站名卖了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0:29 华夏时报

  因站牌上“中关村”后未加“海龙大厦”

  海龙公司要求索回80万元冠名费

  本报记者鲍颖报道公交站牌上的站名也能卖钱?公交广告公司凭着811路等4条公交线的中关村站名就卖了80万元!

  不过,记者昨日获悉,因站牌冠名起纠纷,曾于2000年获得中关村站冠名权的海龙公司日前已将北京公交广告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加名费80万元及利息。

  2000年8月23日,北京海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公司)与北京公交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广告)签订合同约定,在811、808、716及320四条公交线中沿线各个车站站牌上凡出现“中关村”字样的站名后加上“海龙大厦”的企业名称。合同规定所加企业名称期限为永久性且费用为一次交纳。

  2006年6月中旬,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落实北京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55件实事,对公交站名进行规范,统一更换新站牌,新站牌在中关村站名后没有加上“海龙大厦”的字样。

  海龙公司认为,公交广告未履行合同约定,没有在相应的公交沿线站牌上加上“海龙大厦”字样,已构成违约。

  而公交广告认为,2006年6月更换站牌没有加上“海龙大厦”,是落实北京市政府对市民的承诺,对车站站名进行规范,双方关于车站命名的约定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故应当解除双方就此的约定。

  公交广告还表示曾履行站牌冠名的义务,合计履行合同的时间为3年零6个月,海龙公司应当按照每条线路每年5万元命名费的市场价格支付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广告费,未履行部分的广告费10万元可以退还,但不同意支付利息。

  近日,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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