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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合同以新的为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1:05 重庆晚报

  石柱县石先生:我在石柱县某医院工作。2004年2月,我与院方签订了《医院职工提前离岗休息合同》。由于该合同未得到县人事局承认,不久,在县人事部门督促下,我与院方又签了一份《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现在,医院拒绝履行后者,坚持按离岗合同办理。不知履行哪一份合同才合法?

  晚报新闻律师团、继维律师事务所邓继为律师:应履行《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书》,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应履行最新签订的一份。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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