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温家宝与安倍晋三举行会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2:00 北京晨报

  温家宝总理就未来中日关系发展提出五点意见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记者 罗辉 李忠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在人民大会堂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举行会谈。

  中日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政治障碍达成共识

  温家宝首先对安倍晋三首相的来访表示欢迎,对他在对华关系上所显示的积极姿态表示赞赏。他说,最近,双方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政治障碍达成共识,促成了首相的这次访问,开启了改善两国关系的希望之窗。“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日友好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亚洲的和平与发展。当前,中日关系正处在关键时期,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我们应该从中日关系大局出发,顺应世界潮流,合乎人民愿望,坚定地走中日世代友好之路。

  温家宝表示,中日有两千多年的友好交往历史。但在1894年后的半个多世纪里,特别是在二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双边关系总体是好的。这一良好局面凝聚了两国政府和各界有识之士的智慧与心血,来之不易,理应倍加珍惜。但在过去五年中,日本个别领导人坚持参拜供奉有二战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损害了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使两国关系陷入困境。我们提出“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就是要正视那段历史,在汲取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开辟未来。

  温家宝强调,保持中日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必须按照两国达成的共识,妥善处理靖国神社问题,消除影响两国关系的政治障碍。“言必信,行必果”,这是推动中日关系向前发展的重要保障。

  温家宝就未来中日关系发展提出五点意见

  温家宝指出,中日要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角度处理两国关系,在中日三个政治文件的基础上,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通过构筑战略性互惠关系,实现“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目标。为此,我就未来中日关系的发展提出五点意见:第一,实现和保持两国领导人的互访,密切各层次的沟通与交流,增进政治互信;第二,继续进行战略对话,照顾彼此关切,深入研究改善和发展双边关系的重大问题;第三,完善经济技术合作机制,制定各领域的中长期合作规划,力争双边经贸关系有更大的发展;第四,大力开展文化、教育交流,扩大民间交往,加深两国人民的友谊;第五,加强对地区问题的磋商,推进东亚区域合作,为亚洲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在谈到台湾问题时,温家宝要求日方恪守一个中国政策的承诺,支持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

  温家宝最后重申,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基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自身发展需要和世界潮流做出的必然选择。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透明的防御性国防政策,致力于建设和谐世界。中国的发展不会威胁他人,中国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谋求霸权,也反对任何霸权。中国赞赏日本战后汲取教训,选择和平发展的道路,希望日本能够继续坚持沿着和平发展的方向前进。

  安倍深表反省,并表示“这一立场今后也不会改变”

  安倍感谢中方的友好接待,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7周年。

  安倍说,日中关系是日本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日本将继续遵循日中三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和精神发展两国关系。这些年来日中关系持续发展,经贸、文化和人员往来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出现了令人遗憾的事情。现在日中关系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把日中关系推向更高层次,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繁荣做出建设性贡献是双方承担的时代使命和责任,为此要争取将日中关系建成一个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

  安倍表示,日本曾经给亚洲各国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害和痛苦,留下了种种伤痕,我对此深表反省,这一立场今后也不会改变。在此基础上,日本60多年来选择了和平发展。今后也将坚持这一方向。日方绝不赞美军国主义,也不美化甲级战犯。我将按照双方关于克服影响两国关系的政治困难、促进日中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共识来妥善处理历史的问题。

  安倍说,日中两国经济发展上相互依存,给双方都带来了重要利益,值得我们珍惜。我主张要使政治经济两个轮子都强有力地运转起来,从而推动两国关系迈上更高的层次,并为亚洲和世界的发展做出贡献。

  安倍表示,不支持“台独”

  安倍表示,日方将继续按日中联合声明处理台湾问题,这一立场没有改变,日方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不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独”。

  双方还就有关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

  会谈前,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举行仪式欢迎安倍访华。参加欢迎仪式的有: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榕明、外交部长李肇星、中国驻日本大使王毅等。

  中日发表联合新闻公报

  ■中方原则同意领导人访日

  ■双方同意两国领导人在国际会议场合经常举行会谈

  ■加快东海问题磋商,坚持共同开发大方向

  ■年内启动中日学术界共同历史研究

  中日双方8日发表联合新闻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安倍晋三于2006年10月8日至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与安倍晋三首相举行了会见和会谈。

  二、中日双方一致认为,邦交正常化34年来,中日两国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相互依存进一步加深,中日关系成为两国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推动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地持续发展,符合两国基本利益;共同为亚洲以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建设性贡献,是新时代赋予两国和两国关系的新的庄严责任。

  三、双方同意,继续遵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的各项原则,正视历史,面向未来,妥善处理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问题,让政治和经济两个车轮强力运转,把中日关系推向更高层次。双方同意,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

  四、双方认为,两国领导人之间的交往与对话对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日方邀请中国领导人访问日本,中方对此表示感谢,并原则同意。双方同意通过外交渠道进行协商。双方同意两国领导人在国际会议场合经常举行会谈。

  五、中方强调,中国的发展是和平的发展,中国将同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日方对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和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给包括日本在内的国际社会带来巨大机遇给予积极评价。日方强调,日本战后60多年一直走作为和平国家的道路,今后将继续走作为和平国家的道路。中方对此表示积极评价。

  六、双方确认,为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应坚持对话协商,妥善解决有关分歧;加快东海问题磋商进程,坚持共同开发大方向,探讨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七、双方同意,在政治、经济、安全、社会、文化等领域促进各层次交流与合作。

  ——以能源、环保、金融、信息通信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深化互利合作。

  ——在经济领域推进部长级对话、相关部门之间的磋商和官民对话。

  ——以2007年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为契机,通过举办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大力开展两国人民尤其是青少年交流,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

  ——通过中日安全对话和防务交流,增进安全领域互信。

  ——年内启动中日学术界共同历史研究。

  八、双方同意,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合作。

  双方对包括核试验问题在内朝鲜半岛最近的形势深表忧虑。双方确认,愿与有关各方一道,根据六方会谈共同声明推进六方会谈进程,通过对话与协商,共同合作致力于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双方确认,就东亚区域合作、中日韩合作加强协调,共同推进东亚一体化进程。

  双方赞成对联合国包括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愿就此加强对话。

  九、日方对安倍晋三首相访华期间中方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 据新华社

  吴邦国会见安倍晋三

  民间和文化交流应大力推进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记者 黄富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8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吴邦国指出,中日两国是大国,是近邻。朋友可以选择,邻居必须共处。发展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唯一选择,也有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我们必须从长远角度,用战略眼光来审视中日关系,坚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精神,遵循中日三个政治文件的原则,正确处理和把握两国关系的发展方向,妥善处理历史和台湾问题。

  吴邦国说,人民之间的友好是两国关系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战后不同历史时期,民间友好为中日关系的改善和发展发挥着重要桥梁作用。今后,我们更应大力推进民间、文化和青少年等各领域交流,不断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中国全国人大已经与日本国会众议院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为在新形势下加强议会各层次、各领域的接触和沟通提供了有效途径。我们愿与日方共同用好这一渠道,为发展中日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作出贡献。

  安倍表示,加强日中人民之间的了解与信赖,增进相互友好感情是两国关系发展的基础。日方高兴地看到两国议会交往频繁。日方希望利用日中邦交正常化35周年等契机,推动日中各方面交往,增进人民之间的了解,推动两国关系向更高层次发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