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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公墓经营定规矩 不得上门推销墓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2:15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10月8日记者获悉,市殡葬管理处和市殡葬协会联合出手,为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行为定规矩,规范公墓的经营,其中上门推销墓穴行为在禁止之列。

  规定要求,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要合理确定墓穴和骨灰格位的价格,明码标价,使用规范的安葬和安放协议、凭证,确保用户正当权益。各公墓严禁组织流动销售队伍走街串巷到社区、街道、早市、公园、学校等繁华地带或居民家中推销墓穴。各公墓

刊登销售广告内容要经市殡葬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各公墓的管理,要求各公墓每季度如实上报出售墓穴(格位)数量、销售额、占地面积等信息,并通过抽查和暗访方式对各公墓的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严重违反省、市有关规定的公墓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媒体曝光、停业整顿。(李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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