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政府阳光采购节约资金千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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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3:06 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陈仪敏) 今年以来,扬州市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廉洁采购,截至记者发稿时,累计实现政府采购金额12411万元,节约采购成本1142万元,节约率达9.22%。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市场的管理,扬州市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扬州市政府采购驻场监督办法》和廉洁准入制度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实现政府采购制度化。纪监部门对政府采 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程序规范,并不定期地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开展明察暗访。目前,扬州市政府采购的范围不断扩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采购、保险、加油、维修和设备采购、办公耗材等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今年,数字化城管系统、公安治安卡口监控系统和交巡警支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等采购数额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全部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公开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