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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幽灵”一审获刑1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3:06 江南时报

  白天他是忠厚老实的“好人”,有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孩子。到了晚上,他就变成了一个“幽灵”,用罪恶的双手制造了一起起抢劫、强奸妇女案。9月27日上午,曾引起当地社会广泛关注的系列抢劫、强奸妇女案在丹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

  去年11月至今年3月间,在丹阳市荆林、陵口、横塘、开发区等地,连续发生多起下夜班的女工在回家的公路上遭凶悍歹徒袭击,被劫财又劫色的恶性事件。一时间人心惶惶,

很多工厂被迫提前下班,女工们都不敢独自上下班,要家人接送,周边乡镇的生活和生产受到严重的影响。

  今年4月下旬,丹阳市警方经过周密的侦查和取证,在多名受害妇女的指认下,将暂住在该市开发区的河南籍男子杜某确定为重大作案嫌疑对象,在对其监视居住8天后将其抓获。杜某交代了他自2005年5月至今年3月间,在张家港市和丹阳市荆林、陵口、横塘、开发区等地的乡间耕路上,采用尾随跟踪、假装问路、卡脖子、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多次拦路对单身下班的女工实施强奸4次,抢劫5次,其中强奸得逞2次,抢劫得逞3次,2次因被害女工拼命反抗和行人路过而强奸未遂,劫得手机2部和10余元钱的犯罪事实。

  9月27日上午9时,丹阳市法院对杜某抢劫、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多人,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多人,构成抢劫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杜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强奸、抢劫犯罪未遂部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杜某多次拦路实施强奸、抢劫,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性质恶劣,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应当从严从重处罚。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罚金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2000元。

  通讯员 张智慧

  记者 崔宁华 葛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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