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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信息公示系统将进售楼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3:2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深圳10月8日电记者胡谋报道:深圳市所有在售楼盘的售楼现场,于10月15日起必须设有房地产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反映在售项目的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房屋的基本情况、销售状态等内容。这是记者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得到的消息。

  深圳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期间必须在每个售楼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立“项目信息公示台”,安装联接互联网的电脑,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源公示

系统”中按要求将项目的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房屋的基本情况、销售状态等内容予以公示。系统中待售的房源,不得无故拒售,不得分期销售。存在违规行为的,该市国土房产局将暂停该项目的销售系统,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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