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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的三大要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4:43 钱江晚报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论述,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但是,要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真正成为惠及全体人民的现实目标,关键是要正确地认识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减少不和谐因素,创造有利于促进和谐的社会氛围,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应该承认,在今天的人民内部,在个体利益、群体利益之间,在个人利益、集体利

益和国家利益之间,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在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矛盾。要解决这些非对抗性的利益矛盾,只能在改革即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中,用利益协调、统筹兼顾的办法,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就需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构建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经济、政治体制。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也要求我们要建立一个环境友好型社会,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实现

  可持续发展。

  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发展不能孤立于世界,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还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当中国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时,需要我们精心传播“和谐世界”的理念,找准与世界各国价值观的共鸣点;需要搞好外交,拓展世界各国利益的结合点。在巩固、壮大中国这个立足点上,与其他国家建设好一个“和谐世界”。 ■柴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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