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农村将配驻村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7:2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公安部日前下发《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部署在全国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在城市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配置社区民警,在农村以1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1个警务区、配置驻村民警,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为推进城市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决定》指出,社区和驻村民警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主要力量,其主要任务是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社区和驻村民警要通过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等方式做好警务工作。

  《决定》要求,市、县公安机关要综合考虑辖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等因素,科学划分警务区,合理配置警力。在城市,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对于规模较小、治安平稳的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并以相邻警务区联勤的形式,加强协作配合;对于规模较大、治安复杂的警务区,实行一区多警。在农村,可以1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1个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对于城镇化水平比较高、治安复杂的地区,可以实行一区多警。要深入推进市、县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机关警力,充实、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区的警力;市、县公安机关现有民警中,凡没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原则上都要到基层一线特别是社区、农村警务区工作;派出所新增警力原则上都要充实到社区和农村警务区。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的支持,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协助社区和驻村民警工作。对于地处边远的农村警务室,民警可携带家属协助工作,并给家属以适当的补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