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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卡拉ok包房每天每间收费上限为12元(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7:31 中国新闻网

  方式: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收

  记者:为什么要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收取费用呢?

  阎晓宏:因为卡拉OK经营者使用音乐和MV作品的量非常大,权利人无法一一授权和收取使用费。便捷的方式就是权利人把权利委托给各类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集体管理组

织代为收取。如果作者不愿意把他的权利交给集体管理组织,那么也不能强制。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的这笔钱,除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外,绝大多数要分配给作者。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版权社会服务体系里不可缺少的润滑剂,它的建立反映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在向广度和深度上延伸,反映出了社会对知识、对版权的尊重。国务院在去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记者:在卡拉OK收取版权使用费这件事上,国家版权局的职责是什么?

  阎晓宏:知识产权保护涉及面非常广,它既涉及众多的权利人和使用者,还涉及广大的公众。国家版权局的工作就是要平衡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目前实际状况是卡拉OK使用权利人的作品大多数没有付费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版权局首先要明确的是使用作品应该付费,只有付费了才能使两者之间利益平衡。据我了解,大多数卡拉OK经营者版权保护意识在提高,认为使用作品是应该付费的。另外,国家版权局将对拟收取版权使用费的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并进行协调、监管。

  记者:在收取版权使用费过程中,国家版权局会不会有利益上的介入?

  阎晓宏:我要特别强调,第一,这笔钱不是版权局收的;第二,这笔钱也不是给版权局用的,版权局不能也不会使用这里边的一分钱。我们欢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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