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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曝光四类非法集资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种芦荟挣大钱,拟赴美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低价出售,当这类据说能赚大钱的“馅饼”掉下来的时候,你得小心了。银监会近日曝光了四种主要的非法集资形式,提示公众注意防范。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但其最主要的特征是以高额的利息、回报或收益等为诱饵吸引公众。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以还本和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直接或变

相负债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进行融资活动;二是以支付高额股息、红利为诱饵,通过募集股权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三是以签订商品经销、产品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等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募集资金;四是未经批准,擅自以委托理财、中介服务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

  总的来看,非法集资共同的特征是:以高额的融资利息、投资回报或理财收益等为诱饵;集资者不具备法定的集资主体资格;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集资;行为性质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银监会相关人士提醒说:“非法集资是违法活动,出资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据《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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