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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明矾当冰毒诈骗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8:28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贺华锋 一犯罪团伙利用明矾冒充毒品诈骗毒贩135万元。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以诈骗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蔡某1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分别判处施某等3名被告人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3月,某贩毒团伙欲向蔡某购买35公斤冰毒,蔡某即购买了

4克纯度较高的冰毒,指使其妻购买75公斤明矾碾成粉末,以每袋1公斤分装好。6月中旬,蔡某将2克冰毒样品送给贩毒团伙进行鉴别,在得到认可后,蔡某指使同伙将分装好的35公斤明矾粉托运到福州某客运站。7月10日,犯毒团伙成员林某交给蔡某145万元购毒款。交易后,林某从蔡某处拿走10万元酬劳费。就在蔡某携带诈骗所得的135万元准备离开酒店时,被设伏的福州市边防支队官兵抓获。

  随后,边防官兵将蔡某的同伙施某等3人抓获,并从他们租住房内搜出仿“六四”式手枪2支、子弹6发,查扣作案车辆1部及重约3.5公斤的疑似海洛因的白色块状物。经查,这些白色块状物也是蔡某购买回来准备用于冒充海洛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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