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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立政府部门知识产权奖 “国家级”奖励5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8:3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10月8日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联合制定颁布《贵州省知识产权奖励暂行办法》并从今年起开始施行。

  据悉,《办法》规定:对省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获得贵州省优秀专利奖、贵州省著名商标奖、贵州省名牌产品奖称号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且评选数额不超过10个。贵州省知识产权奖每两年集中评选、奖励一次。每期奖励的组织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据悉,这是我省首次设立政府部门知识产权奖。该奖励办法的施行将有力促进全省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的提高,对提高贵州省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聂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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