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时速<60km禁上我省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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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9:16 大河网-大河报 |
本报讯如果大货车时速低于60公里,将禁止上高速公路!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从10月8日起,全省将集中对大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两个多月的专项治理。 以往的高速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满载货物的“大块头”货车并行挤在一起,导致后面车辆无法通行。有的大货车还突然变更行车道,使后来快速行驶的车辆措手不及。这些 “蜗行”车辆极易引发追尾事故,给高速公路的安全通行带来隐患。为此,省公安厅决定,从10月8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大货车超低速行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在整治期间,对达不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要求(即每小时60公里)的大货车,高速交警将责令并引导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不按相关规定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行驶的大货车,在进行拍照或摄像取证后,高速交警将引导其至服务区或收费站区,并进行处罚。□记者李红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