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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即将在全国集中开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9: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刘铮)当前一些“老大难”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以致酿患成灾。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11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记者8日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了解到,这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要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

减轻火灾危害。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国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今年10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今年11月份至明年3月份为组织实施阶段;明年4月份为总结阶段。

  这次普查整治结束后,公安部将在对各地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报国务院安委会批准后通报全国,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落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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