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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欠账数十亿元无人愿理 穗12业委会联合追缴维修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9:3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睿)日前,广州市12个业主委员会发出集体追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倡议,决定联合起来,通过合法手段,追缴那些未到位的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金存巨大缺口

  房管出账:14.13亿元。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供的资料,自1999年广州市建立了专

项维修资金制度以来,截至2006年8月底,老八区的456家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816个物业小区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全市(包括番禺和花都)有361815户业主缴交了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总额达到14.13亿元,规范使用总额为1101万元。

  业委会算账:25亿元。广州市业委会联谊会成员算了一笔账: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布的资料,从2002年到2006年广州共销售6306.42万平方米的房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广州商品房的专项维修资金是按销售总额2%提取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按每平方米40元计算(非住宅是50元),仅仅这4年多应该缴交的住房维修资金就应该有25亿元左右。再加上由于暂无资料而未列入计算的1998年—2001年应缴交的数量,未到位的专项维修资金的缺口更大。如果1998年—2001年的销售情况参考2002年来计算的话,那么1998—2006年应缴交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就应该有约40亿元左右。这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已缴交数据相差甚远。

  发起集体追缴楼盘名单

  记者昨日从业委会联谊会了解到,发起集体追缴专项维修资金的楼盘是:越秀区东悦居、荔湾区西门口广场、荔湾广场、海珠区万丰花园君雅大厦、海珠区上渡路雅景园、海珠区海琴湾、海珠区宏宇广场、海珠区嘉仕花园东区、白云区乐得花园、白云区畔山花园、番禺区如意中心、海珠区朗晴居,这12个楼盘都不同程度存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纠纷。

  专项资金不到位原因

  造成专项维修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有的是由于法规打架造成缴交主体不明确,使得专项维修资金迄今未缴;有的是购买了住宅的小业主自己的维修资金缴了,但属于开发商的商铺和车库的维修资金未缴,目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进行相关共用部位的维修,开发商未出钱却能获利,让小业主觉得很不公平;还有的小区由于有部分业主未按规定缴交,导致业委会要维修共用部位时,只能动用小区电梯广告等公共收益,而不敢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到底该找谁才能讨回?

  记者了解到,这些小区的业委会有不少都为专项维修资金的事情跑了多个部门,甚至采取了法律手段。作为行政机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认为自己无权对未缴款人强制执行责令缴款,纠纷应由司法渠道解决。法院则认为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一律不受理。业委会不止一次地提出问题:“我们到底应该找谁才能讨到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

  12个楼盘的业主委员会在倡议中表示,他们要求省人大明确1998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法律效力,解决“法规冲突”,明确缴交主体;要求市国土房管部门对于拒缴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商按物业管理法规给予严肃处罚,强制追回应缴的专项维修资金。同时,要求司法部门对挪用侵吞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

  追缴维修金遭遇“踢皮球”

  荔湾区西门口广场第一期于2001年7月取得预售许可证,360户业主于2003年8月入住。该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签购房合同时没有任何条款涉及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只是在开发商签署完合同并送回小业主手中时,在购房款金额后面注释了“此款未包括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并加盖开发商公章。之后,当业主们发现自己的小区还没有缴交维修资金,向开发商交涉未果,开始走上上访和法律诉讼的道路。

  房管责令开发商缴款

  2003年10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受理了西门口广场小业主的投诉后,给该小区的开发商广州盈发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出《关于缴交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责令开发商在2003年12月31日前,将西门口广场(预售建筑面积27451平方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政府指定银行的专用账户,并办理广州市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卡。

  之后,开发商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复函,称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承担,并且已经设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账户,共有54个单元的业主缴纳了专项维修资金。

  两级法院均不受理

  2004年3月15日,西门口广场第一届(临时)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后就一直督促开发商缴交物业维修资金,但开发商复函称物业维修资金应该由业主缴交。后通过业主大会决议授权,业委会准备通过诉讼等合法手段追索维修资金。

  2006年1月,业委会向荔湾区法院提交诉状,请求判令开发商支付专项维修资金2137000元。2月10日,荔湾区法院作出裁定,认为该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不予受理。广州中院也维持荔湾区法院的裁定,驳回业委会的上诉。

  房管认为业委会应起诉

  在起诉过程中,业委会再次向市国土房管局请求行政处理。市国土房管局5月份复函责令开发商在6月30日之前缴纳217.3万元维修资金,如果逾期不履行,业主应当向法院起诉。

  当业委会请求房管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责令缴交通知书》时,房管局认为其无权就《责令缴交通知书》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业委会应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本案。

  图:

  12业委会发起追缴住房维修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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