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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法度”者快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9:32 南方日报

  议论风生

  以法令苛严而著称的朱元璋曾垂询臣子:“天下何人最快活?”大臣们纷纷以“功成名就”、“金榜题名”、“富甲天下”而答对,朱元璋都摇头不以为然,最后有位大臣说:“畏法度者快活。”此语一出,朱元璋连连称赞。

  在一般人看来,法度如同高压线,让人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岂有快活之理?其实,这正是该大臣的高明之处。即便在大力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今天,依然不失其警示意义。

  畏法度者何以快乐?乐在他们视法如水火,守法则行也安然,卧亦无忧。相反,那些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者,尽管怀抱千万,也不能高枕无忧,总是生活在恐惧东窗事发的梦魇之中。

  敬畏法度,是基于对法律强制力的服从和尊重。作为现代公民,敬畏法度就是从内心尊崇法律。一个人敬畏法律,必然视法律为神圣不可侵犯,时时处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有了对法律的敬畏,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各种诱惑面前,做出正确的取舍和选择。

  法律必须被信仰、被尊重才有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在没有电子眼和警察执勤的地方,交通违章的比率就会大幅上升,其根源就是这些人仅仅将法律视为外在约束的强制力,没有从主观层面去养成遵法守法的信仰。这无疑是一种消极的“畏法度”态度。

  当前,我国正大力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要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这也要求我们必须赋予“畏法度”以新的意义,不仅是指服从于法律,更要将法治精神内化为生活的品格和方式,作为一切行为的思维决策底线和首选的价值判断标准。

  张德江书记曾经指出,“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人人崇尚法律的风气,关乎我省的法治文明建设、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

  现实的执法过程中,我们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法治氛围不浓,法律权威不够;有的地方对依法执政不习惯;部分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不公;部分群众不懂法、不守法,存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完善立法,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司法公正,教育和引导全民守法。

  只有人人崇敬法律、人人遵纪守法,不仁之事不办,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才能为和谐社会的实现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罗斌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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