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最低工资不会造成就业减少(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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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1:28 人民网 | ||
不会引发更多失业 问:有人提出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会引发更多的人失业,你们如何看 杨涛:失业问题是多方因素造成的,发达国家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得到最低工资与失业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转轨社会则不这么简单。在我国,很多研究和实践表明这一观点是荒谬的,在最低工资的当前效率损失与制度优化效果之间,后者更可能带来福利改善与长期效率。实践表明,1993年最低工资制定后,失业率增速反而有所缓解。 张丽宾:这种观点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结论值得商榷。他们的逻辑恰恰说明实行最低工资的必要性。首先,劳动者需要的、政府促进的是生产性的体面就业,而非不充分就业。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就业属于收入不足型的不充分就业,并不能满足劳动者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第二,确实存在一部分用人单位故意压低人工成本、侵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由于劳动力的利益代表缺位,需要政府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在全球化背景下,即使不实行法定的最低工资制度,那些支付不起最低工资的企业,也将面临淘汰出局的结局。总之,最低工资制度更多地是一种保障制度,而非经济杠杆,有利于提高就业质量,但基本不会导致就业数量减少。 常凯:反对最低工资制度的学者的说法并无新意,不过是在重复诺斯在《最低工资经济学》中的观点。应该说,在严格的经济学意义上,诺斯的论述并非没有道理。但任何经济学的假设都是有限定条件的。问题是,在这些限定条件上,中国基本不具备。 其一,在劳动力市场机制上,中国并没有形成一个无限制的劳动力市场。其二,在我国,工会并未能介入劳动力市场,在就业问题上,工会也没有多大的影响。而工会会员更没有形成某种特定的就业方面的利益集团,也并不享有任何特权和照顾。其三,由于中国目前劳动力市场的规制尚不完善,并且在劳动力市场上又缺乏一个能够形成劳资力量相对平衡的组织体制。就中国的现实状况来看,最低工资制度不仅不是多余的,而恰恰是不可或缺的。 【1】【2】【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责任编辑:张玉珂)[打印正文][给编辑写信][E-mail推荐]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新闻检索新闻排行榜1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需注意哪些问题? 2劳动争议立法应立足于保护劳动者 3也谈“让农民拥有自己的组织” 4黄金周,农民工朋友过得好吗 5商账追债师:职业身份仍然模糊 6江苏常州外资老板主动要求建工会 7300群众演员“签约”协会 8江苏常州日资公司成立3年建工会 9海南省劳模:海口一中校长马向阳 10宝鸡市社区工会总关爱下岗职工 精品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