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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员插手司法审判这样的事情还有多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2:00 光明网
郑玉超

  确认曾锦春被“双规”后,身在广东的王文汉失眠数夜,才开始向外界讲述自己与这位官员之间的“交往”故事,披露了曾锦春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故事,最终因被告方对曾“投入”更多,导致自己最终败诉。曾依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官场能量,不仅肆意干预办案、随意打击异己,而且凭着自己特殊的“公仆”身份,干些通吃原告被告的事情,捞些外快,甚至要求“胜诉则得30%的执行款。”(《东南快报》,2006年9月30日)

  应该说王文汉遭遇的这件事情决不是个案,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类似的报道。某些官员在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好处费后,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魔杖”,通过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方法,干预司法审判,影响司法公正。在全社会倡导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政治文明的形势下,这种“职务犯罪”对一些地方而言是一种悲哀,也是我们案件当事人的无奈。“枉直乖错不可尽数”,官员抱着“有利可图”的目的参与其中,吃了原告再吃被告,谁给的好处多法律就倾向哪一方,这种司法判决怎么能让我们信服。倘这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愤慨之外,我们该如何去相信法度、相信公理,恐怕曾锦春们做出的事情不仅仅囿于对法治环境的破坏,也影响了司法机关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面对这种现象,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思考的层面上,而要从机制体制入手,切实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全方位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构筑更为坚固的反腐防线,不让心存贪心的曾锦春之流有可乘之机。否则,一旦出现类似事件,将会挫伤法律在我们广大老百姓心中的神圣地位,损害政府官员在我们老百姓眼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与此同时,原告被告们最好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要相信法律,按照正规的、合法的司法程序办事,不要寄希望于某领导某官员的批条子、打招呼上,妄想把体制内的案件拉到体制外了结,其最终结果也许就是“吃不了兜着走”。王文汉的担心就是明显的例子,他对权倾一时的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多次打点,并未换来案件的及时“搞定”,反而带来多名法官的“牢狱之灾”,他的一句“我必须等着那些涉案的人全部被抓,才能回家”,听过以后,我们老百姓是怎样的心痛?

  应该说,这类事情还从侧面透视了某些地方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是依法办事,而是看重权力和金钱。不管怎样,塑造司法审判公信力、维护正常司法秩序、树立政府官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形象,在目前和在将来都是相当重要也是势在必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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