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治理网吧违规 不宜一关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4:18 浙江在线

  在山西省方山县县城,现在所有网吧已被全部取缔。被取缔的原因要追溯到一位网瘾少年写给县委书记的一封信。这封信引发方山县委书记作出关闭县城所有网吧的决定,直接推动并产生了全国绝无仅有的开通了网络却没有网吧的县城。(10月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关闭县城所有网吧,无疑是出于减少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耽误学业的良好初衷,而且现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影响学习的现象也确实比较严重,所以关闭网吧之举确能一定程度减少此类不良现象。从当地民众的反应来看,对关闭网吧之举,还是普遍持肯定态度的。

  但即便如此,此举的负面效应也显而易见。作为公民,只要符合从事网吧经营业的条件并依法经营,就应当具有从事该项经营以谋生乃至合法致富的权利,而关闭所有网吧无疑是对他们这种法定权利的剥夺;另外,成年人也享有到网吧休闲的权利,而所有网吧被关闭使得他们丧失了这种机会;除了到网吧游乐的人们,还有人是出于工作与学习需要而到网吧上网,比如搜寻有关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等,而网吧的关闭将给他们的工作与学习带来不便;况且,作为一个县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的县城没有公共上网场所,也与开放的社会的特征不符,不利于该县人们与外界联络机会的扩大,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与人们思维的活跃。互联网是一个窗口,虽然一开窗,就可能会飞进苍蝇和灰尘,但如果因此就立即将它关闭,人们失去的可能将是窗外的整个世界。

  其实,只要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网吧违法经营现象并非不能在现有法律规定框架内得到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营业场所的,文化行政部门可以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发现存在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最高可处15000元的罚款,这样的规定如果能够得到严格执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不可能得不到遏制。

  实际上,执法部门并未真正严格依法,是当前一些地方的网吧违法经营现象严重的根本原因。据介绍,山西方山县在全部取缔县城网吧之前执法就遇到重大困难,“联合执法组的执法人员本身和网吧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经常出现执法人员自己检查自己家网吧的情况,许多队员不愿执法”。所以,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应从整顿吏治入手,禁止领导干部或执法人员亲属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网吧经营,坚决惩治文化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国家正式施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之前,是经过了充分调研与可行性论证的,因而只要严格依照执行,应该能够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所以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关键在强化制度管理及执法队伍建设,以将法律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而非只有取缔所有网吧这样一种办法。

  尽管取缔全县所有网吧,是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进行开诚布公的讨论后做出的决定,但是,细究起来,这种决定的做出还是失于草率。毕竟,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与外界沟通的重要工具,一旦全县关闭上网的公共场所,那么,对一些需要使用这些工具的民众来说,显然也是一种损害。所以,一刀切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从长远考虑,还需要引导扶持正规的网吧。尤其是贫困地区,更需要打开网络这扇开放的窗户。


作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