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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实行定期报廉制度 三名问题干部受到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22:28 红网

  红网郴州10月9日讯(通讯员 李国勋)“十一”假期刚结束,郴州市桂东县85个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一把手”便向县纪委交上了一份特殊的“作业”,“作业”内容为报告五月份以来自己或他人的廉洁自律的情况,具体包括收钱送钱问题,“跑官要官”问题,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问题,节假日期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问题,借婚丧嫁娶以及子女上学等事宜收钱敛财问题等9个方面。2名“一把手”自曝出“问题”,1名被“带”出“问题”分别受到廉政谈话和组织诫勉的处理。

  为落实《实施纲要》精神,今年2月,该县印发了《关于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廉洁自律情况的通知》,实行科级“一把手”定期“报廉”制度,要求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五月、十月和下年的二月分三次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近期的廉洁自律情况,为督促报告内容的真实和全面,该县成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从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单位和两办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到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廉洁自律情况专项检查,检查采取各乡镇、各单位自查和上级机关抽查与听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相结合等方法进行。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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