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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范冰冰“拒绝扶贫”是啥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0:52 四川新闻网

  作者:毕诗成

  歌手晏菲、孙楠等发起“明星一起来”扶贫活动,蒋大为、冯小刚、周星驰等明星共同参与。活动组织者曾联系到范冰冰说明来意后,范当时以“现在正忙,以后再说”为由匆匆挂断电话,从此没有了下文。范冰冰“漠不关心”的态度遭到了众多明星和网民的口诛笔伐。(10月9日《重庆时报》)

  讨伐者的逻辑很简单:在这个贫富悬殊的时代,作为公共人物的明星拒绝参加扶贫,就是对穷苦大众缺乏“感情”,那么,站在道德的高地之上,骂出多难听的话,似乎都充满了“正义感”。

  公众人物若整体缺乏慈善心,接受谴责没有错,但就个案而言,参加公益活动最基本的权利就是“自愿”:自愿参加,自愿不参加;自愿此时参加,自愿彼时参加……如果说范冰冰因为当天没有“一起来”,就要接受道德的讨伐,这显然有些“霸道”。

  况且,根据范冰冰的助理解释:范冰冰对公益活动一直很热心,国庆节当天,还和章子怡等人出席了“童梦圆”明星慈善夜的活动。笔者查阅新闻,发现此情况属实,如此一来,他人的指责就更显荒唐了:慈善这事情,“明星一起来”做得,“童梦圆”做不得?你的活动我不参加,“没给面子”,就要被曝光,被讨伐,那么大家是否可以因为晏菲等人没有参加联合国儿童基金项目的“童梦圆”慈善活动而加以谴责?

  笔者并非范的“粉丝”,更无意于为其做个人辩护,只是觉得,文明的社会并非意味着引导人人都成为圣人的社会,而应该是尽量成为人人都活得自然而又自由的社会。

  有段时间,有人吵吵要加强对富人财产与权利的保护,后来更多人认为,真正需要保护的是弱势群体的财产和权利。这样的争论显然是个异化品——无论富人穷人,无论强势弱势,正当的权利权益都应当被保护、被增长。不错,范冰冰是公众人物,而这个公众人物动辄以“莫须有”的罪名领受舆论的压力,那么遑论普通人的权益?

  从这个意义上讲,范的无端被口诛笔伐,并不是其个人的“委屈”,而是折现出群体认知的混乱。中国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用学者孙立平先生的话说,当务之急是搞清楚低水平权益背后的混乱权利观念。不能狭隘地以为,今天社会最大的不和谐是贫富悬殊,因此,实现和谐单单是“更多地关注弱势者权益”那么简单;更不能以为,在此基础上,为了给弱势群体的权益鼓呼,就可以成为随意剥夺“强势者”权益的正义理由。

  慈善的精神实质是“多赢”,如果要用“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方式为其开道,大有杀鸡取卵、损害慈善精神之嫌。而公众权益的增长,不应是简单的此消彼长,只有强势、弱势群体在利益表达、权益争取、正常生活等方面,一切合法行为都能够得到充分保护,才会在弥补社会断裂的同时,避免产出新的“断裂思维”;才能在帕雷托式的递进中,在自然而又自由的生活状态下,每一个人都享受到发展的和谐与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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