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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见习生”的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0:57 新华网

  许多大学毕业生要经历“见习”才能找到工作。记者采访发现,大学毕业生“见习”引发的“冲突”不断:一部分大学毕业生说,自己的权益在见习期间得不到应有保障;一些用人单位则说,让你见习没说一定会录用你……

  某些企业把见习生当“免费劳动力”使

  毕业于武汉某三类本科院校小张一直没有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便在一家民营企业见习。谈起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小张很不满意:“做的事情很多很杂,比正式员工还要累,公司给的补贴很少,连吃盒饭和坐公交车都不够。这些还可以忍受,担忧的是公司一直没有明确告诉我们今年到底招不招人,招多少人,心一直悬着。”

  小张是武汉人,平时吃住在家里,在食宿方面花费较少,而在外地见习的大学毕业生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今年毕业于山东某高校的小陈将大量的时间花在考研上,结果考研没通过。快毕业时,他去北京以前实习过的单位见习,但直到现在,单位除了给他少量补助外,没有录用他的意思。

  “不想耗下去了。人家没跟你签合同,也没给你什么承诺,不要你很正常。”小陈说。

  据了解,有些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换人上岗,如此周而复始,既满足了企业劳动力的需求,又逃避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保障见习生权益,不能只靠企业自觉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周运清教授说:“供大于求,工作不好找,大学生急于求成的心理很容易被不法企业利用。”

  在一些正规企业,毕业生的权益往往会得到更好的保障。杨经理是一家网络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他说:“刚毕业的见习生,企业需要投入很大的培养成本,频繁‘解雇’见习生以达到降低成本的方式只会伤害到企业本身。所以,一些快速发展中的有远见的企业,不会把见习生当成‘廉价劳动力’,而更注重成熟的、稳定的团队培养。”

  专家认为,相关部门除了制定政策给“见习”的毕业生经济补助外,还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护毕业生的见习权益。

  (刘婵、戴劲松)新华社专稿

  据新华社武汉10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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