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集团总裁格罗瑟:路透将遵守所在国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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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6:52 新华网 | ||||
格罗瑟:路透集团开展新闻信息发布业务将遵守所在国法律
10月10日,新华通讯社社长田聪明(左)在北京会见路透集团总裁汤姆·格罗瑟。 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摄 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 常璐)路透集团总裁汤姆·格罗瑟10日在北京说,路透成立155年来,在所在国家从事新闻信息发布业务,从来都遵守当地法律。 格罗瑟是在与新华社社长田聪明会见中谈及在中国境内开展新闻信息发布业务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时作上述表示的。 会见中,格罗瑟还建议,双方成立联合工作组,就涉及新华社9月10日颁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与协调。(完)
新华社社长田聪明会见路透集团总裁格罗瑟 田聪明说,新华社与路透社在1957年就签署了新闻互换协议,近50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新华社重视与路透社的合作,希望双方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从长计议、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交流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包括金融信息方面以及数字化传媒和通讯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他表示,新华社作为2008年奥运会的东道国通讯社,愿为路透社奥运报道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两社可以在文字和图片新闻等方面开展合作。[详细] ·新华社社长田聪明会见香港媒体高层访京团 ·新华社社长田聪明会见美联社社长柯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