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4:22 大河网-河南日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近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就今后我省如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据介绍,省教育厅将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筹城乡,加强薄弱,以县为主,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努力。

  加强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城镇薄弱学校改造。各地根据以上标准和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本地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城镇薄弱学校改造规划以及具体实施步骤。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实施要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结合起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

  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平原地区,原则上每0.5万左右人口设一所完全小学,每2万~3万人口设一所初中。在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可适当保留部分小学教学点,同时积极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

  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覆盖全省所有的农村中小学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并逐步扩大将公办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的办法,重点向薄弱初中倾斜,加快推进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中小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快慢班。因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各类试验班必须按规定报省教育厅批准。从2006年起,停止审批新的公办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学校。公办中小学一律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②13

  □本报记者王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