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对利益集团应“抑强扶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新华社主办的《瞭望》周刊近日刊文指出,随着市场化的发展以及政府拥有广泛资源与强大干预能力,中国的各种“利益集团”迅速产生和发展起来,对政府的决策以及政策的执行施加了广泛的影响。近年来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日益突出,某些强势利益集团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

  人们在利益追求过程中,当个人的利益表达遇到困难时,往往希望借助于集团的力

量,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充分的表达和表现。从世界范围内看,现代利益集团的产生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体同步。目前,中国社会的多元利益主体正在形成,一些利益集团的影子已经清晰可辨。

  政府应敏感地注意到这一现实,防止政策被某些利益集团“绑架”,从而加剧利益关系失衡,形成“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瞭望》周刊文章所言,金融、能源、邮电等领域的国有垄断企业,拥有强大的博弈能力。为维护龙头地位、持续获得垄断利润,有些垄断企业在政界、学界、传媒界网罗代言人,极力排斥行业竞争和民营经济介入。与此相反,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相对弱势人群,组织化程度较低,拥有的社会资源较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同时其利益基础脆弱,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特别应当着眼于为他们创造多种表达渠道,引导他们通过组织化、合法化地伸张自己的利益诉求。

  当下之计,关键要让他们也像相对强势的利益集团那样,寻找到合适的利益代言人或中介组织。利益代言人可以是该利益群体中的一分子,比如人大代表中的农民代表、工人代表,以及乡村、社区、行会、工会等产生的“意见领袖”,可称为“直接利益代言人”或“本色代言人”;也可以是该利益群体之外的其他人,比如为农民、工人的利益奔走呼号的记者、律师、作家、社会活动家,可称为“间接代言人”或“职业代言人”。

  第一种代言人由于与自己所在的利益群体休戚相关,能够最全面、最彻底地代表该群体发言;第二种代言人则有更娴熟的表达技巧和更强大的表达能力。相对弱势的利益群体在寻找代言人,代言人也在寻找自己可为之代言的利益群体,双方经由法律的保障和组织化的途径,形成“被代言”与“代言”关系。这有助于疏通和强化相对弱势人群的利益表达,推动并完善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

  在利益分化、矛盾凸显的社会转型期,如何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充分吸纳各利益集团的利益表达,协调和平衡强势利益集团与弱势人群之间的关系,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严肃课题。

  潘多拉(北京 批评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