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卷烟 一烟贩被判刑1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8:0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9月底,咸宁咸安区法院判处非法经营卷烟的烟贩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0.5万元。 4月8日,咸安区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查获张某非法卷烟案,并将此案移交警方立案侦查。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非法经营卷烟,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庞康恒)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