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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群众迁得出安得下能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8:23 法制日报

  地表裂缝塌陷、民房开裂、饮用水污染、农田水源流失等人为地质灾害,往往在一些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严重影响着矿区百姓的生产生活。

  黔西北产煤大县金沙,近年来随着煤炭产业的快速发展,因煤矿地质灾害引起的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凸现出来。以前,发生煤矿地质灾害,都是在受灾群众上访后,由县、乡政府调处,并由政府拨付资金赔偿受灾群众。这就陷入了政府埋单、矿主受益,而且不能从

根本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怪圈”。怎么解决人为地质灾害引起的矛盾,建立起长效处置机制?记者近日在金沙县采访时了解到,该县沙土镇经过深入调研,发现全镇农村有着大量外出定居转产农户,同时有大量的可供有偿流转的承包土地和可供出售的闲置房屋,于是因地制宜,摸索出了一种全新的煤矿地质灾害搬迁安置模式。

  沙土镇率先建立调处机构

  沙土镇是县里的产煤大镇,因人为地质灾害引起的矛盾比较突出。据金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明初介绍,去年年初,金沙县委、县政府工作组进驻沙土镇,经过3个多月的整治和调研,探索出一条“政府出面,企业出钱,分散安置,统筹兼顾,依法办理”的人为地质灾害矛盾处置工作思路,成立了镇地质灾害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煤炭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解决人为地质灾害受灾农户的安置问题,并在沙土镇开展试点工作。

  2005年4月12日,沙土镇政府召开由政府干部、矿主代表、村干部代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关于依法解决有证煤矿煤炭开采区地质灾害受灾农户赔偿搬迁安置的专题会议,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了对由于采矿而受灾的农户赔偿搬迁安置的方案,包括灾民的房屋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搬迁安置补助费、经果林木、院坝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时期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和发放。赔偿搬迁安置费用标准的确定充分考虑灾民和矿主双方的承受力,既要保护灾民的利益,也要保护矿主的利益。

  安置受灾农户搬迁赔偿,各家煤矿所负担的赔偿金不足煤矿年总利润的一半,煤矿能够承受,一次性解决了矛盾,煤矿可开采20年,利润空间很大,矿主愿意赔偿。对已经搬迁的49户农户进行了调查,生产生活全部走上了正轨,对安置工作也很满意。

  沙土镇对人为地质灾害矛盾的处置工作达到了灾民满意搬出,企业正常生产,矿区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目标。从去年5月实施安置受灾群众的方案后,矿区再也没有发生过受灾群众在矿区断路、上访的事件,即使与矿主有了纠纷,也找地质灾害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请他们出面协调。同时,也结束了矿主开矿受益,百姓无辜受灾,政府为矿主埋单的历史。

  调处过程合法有据

  在沙土镇,镇党委书记胡登明告诉记者,镇里的地质灾害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政府的干部和派出法庭的法官组成,调处受灾群众的赔偿、搬迁、安置工作时,受灾村的村委和群众推举的灾民代表都要参与,“阳光作业”。

  赔偿搬迁安置标准曾让沙土镇着实犯过难,最后还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让他们吃了“定心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由镇里抽调干部组成的“地灾办”居中协调,灾民代表、企业主代表双方商定最终的赔偿标准。

  胡登明就群众代表参与依法调处解释说,调处矛盾时,要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与,能够保护群众的利益,而依法调处,改变了以前调处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了矛盾。

  调处结果实现双赢

  沙土镇地质灾害调处的效果究竟怎么样?是不是做到了受灾群众“迁得出、安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发展”?

  冯少华是沙土镇受地质灾害比较严重的三联村农民。他说,附近煤矿的开采使他家的水源没有了,一家人吃水十分困难。现在,他搬迁到了镇上,矿上赔了他12万元,用这笔钱,在镇上开了家百货店,又买了台拖拉机,用来跑运输,一个月怎么也能挣下一千多块钱,一家六口人的生活没有问题。以前,在村里种地,由于没有水浇地,收成不好,搬到镇上生活有了出路。

  胡登明说,从灾区搬出来的群众他们都回访过,搬出灾区,新建家园,生活水平比在灾区时好,迁入地村委会对他们平等管理,使他们不再重返灾区,在新的定居地有比较好的生产生活出路。

  江登海是从遵义来的矿主。他说,他是1997年来开矿的,从2000年开始,采煤引起的地质灾害就出现了,以前没有调解处理的章程,有一件,处理一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老百姓经常断了矿上的路,最长一次达三个多月,影响了生产,也就影响了他的利润。自从去年4月,镇政府出台了因地质灾害受灾农户赔偿搬迁安置方案后,他已经赔付了210万元,还有60万元马上赔付。但是他觉得值,因为赔了以后就能根本解决问题,眼前虽有点压力,但从长远看,还是有钱可赚的。从去年5月以来,矿上和周边的群众再也没发生过纠纷。

  目前,沙土镇调处人为地质灾害引发的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已经在金沙县各产煤乡镇推广。

  链接:相关法律

  依据煤炭法,“因开采煤矿压占土地或者造成地表土地塌陷、挖损,由采矿者负责进行复垦,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受灾农户的赔偿搬迁安置经费和人为地质灾害的治理由采矿企业全部承担。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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