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免费停车遭毁胎 酒家仍要给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9:57 南方日报

  消费维权

  本报讯(记者/王小海)停车场的纠纷最近接连不断。市民招先生称,其在石牌西路某小区收费停车场停车时,车被停车位上的一个破酒瓶刺破了轮胎。而市民周先生则表示,他在天河北路某餐厅就餐时,将车停在酒楼指定的停车场内,饭后取车时发现车门有划痕。

  对此,12315指挥中心认为,无论是小区收费停车场还是酒楼免费停车场,都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收取了费用,在车辆保管期间与消费者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若发生车辆损坏,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经工商人员调解,小区的停车场和酒楼都对消费者作出了相应的赔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