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硬币打成戒指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0:04 南方新闻网

  硬币打成戒指卖?

  法律专家指出故意损坏人民币最高可罚款1万元

  本报讯(见习记者吴广宇)“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了,硬币打造的戒指啊。”日前,在中山四路附近,有小贩在贩卖声称用硬币打造的戒指。为此,有关法律专家认为,用硬

币打造戒指是一种故意损坏人民币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

  近日来,在中山四路与文德路交界处的人行道上,每晚接近6点就会聚集一批小贩。其中有一摊贩贩卖的小饰物吸引了不少行色匆匆的下班一族。“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了,硬币打造的戒指啊。”摊贩用中等的声音吆喝着,已吸引不少路人驻足观看,他身前的小桌子上,展示着一百多款用硬币打造的戒指。据摊贩介绍,这些戒指都是用1毛、5毛和1元的硬币熔化后打造而成,每枚售价为5块钱。

  一个身穿校服的小伙子俯身挑得不亦乐乎,他说:“这些戒指看起来不错,才5块钱一个,送个给女朋友可以哄哄她开心。”另外也有市民对戒指是否硬币打造表示怀疑。

  当记者问到这些戒指是否真的用硬币打造时,该摊贩将戒指轻轻地一抛,掉在地上,“听,这声音跟硬币很相似吧。”但当记者继续追问一些深入一点的问题时,如“为何各种戒指价钱都一样”时,该摊贩显得很警觉,“你买就买,不买就算。”

  有关专家认为,用人民币做戒指是属于违法行为。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线索提供:邝小姐50元)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